投资者热线
​3·15投资者保护专题教育活动案例一
2023-03-14

为持续做好投资者教育保护工作,汇金通推出投资者保护教育专刊-3•15特刊,帮助投资者了解案件背后的规则红线、风险底线,普及证券市场法律知识,以提升投资者的守法意识和风险防范意识,理性参与投资。

追保通知不一致 交易穿仓谁买单

一、案件还原

2019年12月,客户李某通过互联网在A期货公司开户。2020年3月9日开盘,李某持有的多单合约由于行情波动较大,账户盘中交易所风险率大于100%,A期货公司通过短信平台向李某发送追保通知,要求补充保证金至少20万元。当日结算前,A期货公司为防止该客户期货账户可用资金超过负10万引发重大保证金缺口预警,工作人员通过电话通知客户至少追加5万元保证金。当日结算后,李某账户风险率大幅提升,A期货公司通过交易系统向李某发送了交易结算单附追保通知,通知追加保证金25万元。同时发送短信通知客户追加保证金,并告知客户可通过中国期货市场监控中心和公司交易系统查看。3月10日开盘前,李某追加5.6万元,未按照结算单要求的金额足额追加保证金,A期货公司再次联系客户要求至少再追加5万元,李某未同意。开盘后,A期货公司以当日跌停价挂单全部成交,李某账户穿仓2万元。穿仓后,李某称自己不懂期货基础知识及交易,开户时填写的适当性材料随意勾选,部分信息不真实,主要是为了尽快开户交易,主张A期货公司存在适当性管理瑕疵,应当担责。同时,李某主张A期货公司因追保通知错误应当承担穿仓损失。A期货公司不认可,拒绝为客户承担穿仓损失。

二、风险警示

期货公司应加强风控人员的专业培训、职业道德培训,完善交易风控流程,提高风控人员的专业能力,建立成熟的话术体系,规范标准追保流程。投资者在从事证券期货交易时应如实提供适当性信息,否则将承担适当性不匹配的相应责任。同时,投资者应按照合同约定及时查看交易结算报告,关注自己交易账户的持仓头寸、风险率及可用资金等信息,保持投资理性,谨慎决策,对自己的交易行为负责。

(案例来源:投服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