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要听信所谓证券公司的免费荐股来电 不要加非法机构的炒股微信群 不要轻信非法交易平台的账面盈利
非法证券活动典型案例:
1、案例一:轻信“牛股师”,损失惨重
案情摘要
赵某自封资深的“牛股师”、“私募王牌操盘手”,宣称曾在多家知名证券公司工作,在多家网站博客张贴股票账户截图炫耀其操作的股票均有盈利,并自我吹嘘其通过内部渠道获取翻倍牛股的投资信息,以诱导投资者与其联系。赵某招兵买马,指示员工通过QQ群、手机短信、售卖股票软件等方式指导投资者买卖股票,以“指导费、咨询费、服务费、会费”等名义收取投资者800余万元,投资者亏损严重。
2013年5月,投资者向当地证监局举报,该局联合公安机关对赵某非法经营案进行了查处。
风险提示
近期随着股市火爆,非法证券咨询又开始改头换面,以QQ群、微信群、手机短信、股票软件等形式群发股票买卖信息,并信誓旦旦承诺包赚不赔。投资者一定要擦亮眼睛,通过在中国证券业协会网站核实公司及人员是否有证券投资咨询资格、核实公司地址是否真实、收款账户是否是公司账户等方式增强识别能力,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2、案例二:迷信“消息”股深陷骗局
案情摘要
2010年3月起,以田某某、刘某某为首的犯罪团伙先后在多个城市注册成立“某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等9家公司,招聘员工超过200人,以销售炒股软件为幌子,通过QQ群、飞信等聊天工具,大量发布股票交割单电脑截图等虚假信息,以推荐牛股、提供内幕信息、与私募基金合作获取高额收益为诱饵,向投资者非法荐股,从事非法证券投资咨询活动,骗取全国各地投资者钱财。
2013年5月,经过周密调查,当地证监局联合公安机关一举查处某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等5家非法证券投资咨询机构,抓捕18名犯罪嫌疑人。
2014年6月19日,当地人民法院对某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非法经营案进行判决,分别判决田某某、刘某某等15人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3个月至2年,并处罚金2万元至50万元。
风险提示
从事证券相关业务的机构,须经中国证监会批准获得相关业务资格,证券从业人员须通过所在机构向中国证券业协会申请执业资格方可上岗。合法的证券经营机构在开展业务活动中一般使用对公账户,请投资者切勿向个人账户汇款,并自觉远离提供所谓“内幕股”的非法机构,摒弃“一夜暴富”观念,保持理性投资心态,切记“天上不会掉馅饼”。
3、案例三:“海外上市”骗局
案情摘要
2006年2月,某证券公司营业部“客户服务中心”正式对外营业,在这里的人自称某大型投资公司的经纪人团队。
一天,“客户服务中心”业务员告诉该营业部股民苏某,“‘四川某公司’即将在美国上市,现有部分原始股正在转让,届时将有10倍收益!”,投资者购买后,公司还会给投资者出具股票托管卡,保证风险无虞。在几位业务员的极力鼓动下,舒某把自己多年的积蓄统统拿了出来交给这几位经纪人,并现场签订了股份转让协议、办理了过户手续。
几天后,舒某前去询问公司海外上市事宜时,这个“客户服务中心”已经人去楼空了,而证券营业部的工作人员却称该服务中心与其无任何关系。舒某这才发现自己上当受骗了。
风险提示
从这一案例来看,不法分子利用投资者相关法制知识欠缺的弱点,通过虚假宣传、虚构材料,向社会公众销售未上市公司所谓原始股。根据法律规定,未经中国证监会核准,未上市公司原始股在我国境内不得面向社会公众公开销售或者致使股东累计超过200人;凡在我国境内从事代理销售股票等证券经营活动都需经中国证监会核准,未经核准的均属非法证券经营行为。
所以投资者在买入股票之前,可登录中国证监会网站或致电当地证券监管部门,查询相关公司是否具有公开发行股票的资格,以防上当受骗。